法律分析:遗弃情节恶劣是指被遗弃人重伤、死亡、被迫沿街乞讨、被迫自杀、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或者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遗弃罪侵犯的对象必须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被遗弃者是家庭中的下列成员:1.因年老、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因而没有生活来源的人;2.虽有生活来源(如退休金等),但因年老、疾病而生活不能自理的人;3.因年幼尚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4.因残疾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