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经常会有人问到,没有办理房屋过户,那所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还有效吗?房屋转让协议是关于房产转让的合同,在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时,房屋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那么,私下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进一步理解:房屋转让协议体现的是一个债的法律关系,即转让合同已经生效,出卖人就享有请求买受人支付购房款,同时买受人也享有请求出卖人交付房屋并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基于该协议,双方所拥有的权利都属于债权请求权的范畴。而房屋过户属于物权的变动,这是两回事,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我们不能因为物权未发生变化而否认债权的存在。同样,也不能因为协议有效而天真的以为物权也已经随之转移。再次强调一遍,房屋没有过户,说明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但不影响转让协议的效力。同样,转让协议生效,也不能使房屋的所有权自动转移,房屋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过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