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由_______________(简称申请人)与_____商业移民顾问公司达成本协议,旨在确认申请人业已指定本公司为其_____移民申请独家代理。____________商业移民顾问公司受委托就下列指定服务全权代理申请人:
投资移民;创业移民;长期商务签证(商业移民);企业雇员移民;商务考察签证;各类上诉。
本协议总服务费us$____________(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此服务费不含申请人需要付给第三方的费用,如移民局签证申请费英语课程费商业计划费定居信息费办理各种公证的费用体检费通讯费及其它费用(如公司注册费用购买生意费用等)。
*注:若申请人在_____境内付款,以纽币计算,需交付____%的_____消费税。若在境外付款以美元或者等值美元的人民币,不需要交消费税。协议条款:
a._____商业移民顾问公司的责任及义务
1.向申请人提供签证申请的咨询服务,针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2.针对具体申请案例,指导申请人及时正确地准备移民局需要的各种文件及公证材料,代理申请人填写各种申请表格,建立相关的档案,起草法律陈某料,并向移民局递交移民申请;
3.聘请_____注册会计师及时为申请人设计商业计划,审理财务报告;
4.督促申请之进展,与移民局保持联系,并及时通知申请人有关移民局处理申请的进度;
5.协助申请人获得所申请的签证;
6.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保密,未经申请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申请人的资料;
7.免费提供入境接机安顿及办理各种定居手续的服务;
8.若申请不成功退回申请人已交的服务费,但签证申请费通讯费及商业计划费等第三方收取的费用概不退回。
9.本协议服务范围是协助申请人得到签证原则批准,原则批准后申请人若要求我公司协助转移投资资金则需另外收费,具体费用将根据客户资金转移的具体要求而定。
b.申请人的责任及义务
1.及时准确地提供申请移民所需要的护照完整文件公证及各种情况;在申请过程中,如遇移民局要求补充材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需要补充的材料;
2.申请人需对其提供的一切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应
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交付相关的费用;
4.申请人保证对_____政府在健康英文品行方面的要求承担全部责任;
5.未经双方协商不得中途终止本协议,如申请人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应赔偿_____商业移民顾问公司所应收取的服务费的____%;
6.由于某人本身的原因导致申请不能继续或被拒签,已交付的款项概不退回。
c.付款
1.本协议生效后,申请人需先支付签证申请费通讯费等需要支付给移民局及第三方的费用共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公司即开始办理申请人的移民申请;当移民签证原则批准后,申请人需在____天内支付_____商业移民顾问公司服务费__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申请人的签证获得原则批准后,无论是否移民__________都必须缴纳此服务费。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
____________商业移民顾问公司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认购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BB机/手机: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经过对珠海市 (建筑面积 m2,其中附属面积 m2,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 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 元/ m2,总价(小写)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 %,即:¥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元。
第三条 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政府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
A、买方全包 B、卖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 付款方式选择: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某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 %,即 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某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购房款人民币 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 成 年即人民币 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 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额的差额。
第五条 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3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 年 月 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第七条 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产的原产权人协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须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关单据原件。若在办理房地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期间,因第三方及原产权人原因导致该房地产权无法转让,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三天内退还所交的款项。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 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理 人: 经 办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