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租房协议:
一、甲方将自有的座落在 房屋,总面积 ㎡,出租给乙方作为办公和服务场所使用。
二、乙方自 年 月 日开始租用,租用时间暂定 年,如需提前退租或延期租用,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中途如甲方按法定手续将房产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三、甲乙双方议定租金为元∕月,乙方按季支付给甲方。支付时甲方需提供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收租凭证。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乙方使用范围内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另行支付。
四、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应对出租房屋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通水、通电,也确保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五、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改造。但其规模、范围等都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能施工。按照“进修走丢”的原则,所需装修改造费用由乙方负责,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所有财产归乙方所有,停租时乙方有权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