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_____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_____中山市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电话: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邮寄至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或未签收导致退回,仍视为送达)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将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建业路22号桃源明居春和轩____________幢_______的房地产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地产现状
地址:火炬开发区建业路22号桃源明居春和轩_____幢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中府国用_____号;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建筑面积:_____;房地产权利证书编号为:中府字第_____号(具体位置格局以双方确认之平面图和规划图为准,最终面积以测量部门的测量结果为准)。
第二条成交价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该房地产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小写:¥_____),(此价不因测绘面积的变化或新的房地产权利证书上记载的房地产总建筑面积的变化而变化),双方一致同意由乙方将全部合同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乙方应按照以下时间及方式付款给甲方:
1.1首期款(即交易总款的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小写:¥_____),其中,交易总款的20%作为购房定金,10%作为预付款,经双方协商,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1.2余款(即交易总款的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小写:¥_____),乙方应于双方在国土局签订二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前一天或当天,直接支付余款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
第三条税费承担:
1、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至乙方名下时所需要的土地测量、评估费用由_____乙方_____承担;
2、办理乙方名下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的各项税费等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3、委托见证人办理本协议见证所需的律师费由_____乙方_____承担;
4、办理银行贷款手续等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房地产交付及相关事项
甲方于_____房屋买卖交易完成后的30天内_____将该房地产交予乙方。
第五条承诺与保证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因上述房地产存在产权、财务等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定金。
2、如甲方在乙方办理购房贷款后不依合同条款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予乙方,甲方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相关款项。
第七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相关政策、法规变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内容必须一致,任何私自修改部分视为无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或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买卖双方此后签署的房管局版本《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甲方: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_____
代表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