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XX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道路硬化
工程地点:X市XX乡XX村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按照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实质性
承诺的所有内容,硬化道路长1070米,宽4.0米0.2米。
三、工程期限
本工程期30天,工期从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逾期一天罚乙方20xx元,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甲方因素造成的延误,经甲方同意可按时顺延工期。
四、材料供应方法
该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五、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验收按施工图纸及国家规范进行,如达不到验收标准者,乙方必须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
六、合同价款合同金额:贰拾壹万肆千圆整(214000元),一次包死,不再调整。如遇变更,需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证后再作调整。
七、付款办法工程开工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按施工进度拔付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拔付合同总价款的30%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经检验工程无质量问题的拔付合同总价款的10%。验收付款时应有群众代表签字和监理公司指派人员签字。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自行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由此引发的事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路面的养护工作。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经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自行失效。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7月22日。
十三、合同订立地点:XX村委会,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开工。
发包人:
承包人: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