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的“东升餐饮”的筹建提供咨询顾问服务事宜,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提供顾问服务的内容
1.1“东升餐饮”筹备开业前的顾问服务
负责“东升餐饮”管理系统、服务流程设计;
负责制订“东升餐饮”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提供菜牌、菜谱内容的制做方案及设计;
负责员工工装选样的建议;
负责提供后厨菜品的设计及制做方法的传授;
负责为“东升餐饮”的装饰装修提供咨询意见;
负责为“东升餐饮”的后厨设备的采购提供咨询意见及建议;
负责为“东升餐饮”各功能区的设置提出设计方案;
协助甲方进行员工招聘工作;
负责确定“东升餐饮”各岗位的设置及岗位职责的制订;
负责为甲方制定营业方案及营销措施;
提供菜品原材料的采购渠道供甲方选择;
为其他与“东升餐饮”开业有关的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1.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
1、在“东升餐饮”开业后一年内,由乙方负责为“东升餐饮”经营提供经营管理咨询顾问服务。乙方应不定期到“东升餐饮”进行巡视,并对“东升餐饮”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于甲方提出的咨询要求应立即予以解决。
2、帮助解决经营中的管理问题、技术问题及经营问题,对经营方式提供建议。
第二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2.1双方约定,正式营业前的管理咨询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六万元整;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管理咨询顾问服务费用80%,计肆万八千元整;余款壹万两千元在“东升餐饮”开业日后三日内支付。
2..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如下:“东升餐饮”开业日至次年的该日的净利润的10%。该项服务费应在开业日之次日(依据双方确认可行性财务预算报告净利润5%)支付给乙方,余留净利润5%以当年度双方确认财务报告为依据,报告出台后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承诺及保证
3.1甲方保证如期支付款项。
3.2乙方保证尽期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管理咨询顾问服务工作,并保证在收到甲方的咨询请求后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和相应的咨询意见。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法院仲裁解决。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