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公民》。
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
也许很多同学会觉得法律对于身处校园的我们来说,似乎还是那么的遥远;也许很多同学会觉得我们一直都没有做过什么违反法律的事;也许还有很多同学想要知道,究竟为什么我们要遵纪守法?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们对“遵纪守法”这个词组并不陌生,但是实际上,“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因此在科技和社会如此发达的今天,犯罪率和违规行为的出现也随着股票的上涨而同步上升。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
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生活中常常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我们中学生,作为最直接接受教育的群体,更应该明白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即便是现在我们生活在校园里,但是当将来有一天,我们步入社会,遵纪守法依然应该是每个人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也应该是每个人最开始的道德底线。我想,我们之所以在这里接受良好的教育,沐浴着学习的微风,就是为了在离开校园之后,能够本着遵纪守法的态度,为国家、为社会做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的确,现在看来,我们应该是最不可能违法犯罪的,然而这正说明了,我们更应该学会“遵纪守法”,以避免将来在社会中走弯路、走邪路,从而更好的发展自己。
同学们,还记得几年以前,小学生们都可以摇头晃脑的背出来的那段《八荣八耻》么?“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句简练但却被重复了千遍的话,要想做到,就需要我们从新学期开始,从遵守学校校园纪律开始,从不闯红灯、不超载驾车开始。
新学期,新起点,新目标。让我们在这一学期里,带着“遵纪守法”,重整行囊,在我们的人生目标中再加上“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公民”的目标,努力学习,努力完善自我。相信在这一学期里,我们每个人都会有很大的进步与收获!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