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本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二、在本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我单位作为第三方,未受到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预和影响,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保证了技术服务活动的客观公正性。
三、在本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我单位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所依据的技术资料、出具的`检测数据均真实有效,评价报告中对本项目所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行性。
四、我单位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中结论性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xx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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