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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理化建议书 篇22

2024-07-17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一、 总则

  为调动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鼓励员工根据自身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思考,发掘广大员工的聪明才智,增强员工的在企业价值观和荣誉感,在公司内部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为了建成立长效的激励机制,以使公司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健康、有序、持久地发展下去,成为公司在生产、管理、科技、后勤等领域持续改理的强大动力。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创建学习型企业,推动公司的全面发展和建设,规范员工全理化建议管理行为,制定本办法。

  二、 范围

  1.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2.管理范围: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内容是相对于公司目前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水平、精神文明建设有所提高和改进而言,所提意见和建议具有超前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均属于本范围。管理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善于总结本单位的成功经验,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与本身职责虽有直接联系,但在公司内部值得全面推广,富有创新性,采用后能带来其它单位管理和技术水平的提升,也属于本范围。意见是指仅提出存在的问题,建议则包括了解决问题的思路。

  3. 以下范围的建议不予受理:

  ( 1 )夸夸其谈而无实质内容的( 2 )与事实或正在改善的内容相同( 3 )已被采用或前已有的重复建议( 4 )在正常工作程序中被指令执行的( 5)针对个人及私生活的 (6) 对事务的怀疑和猜测而无依据的

  三、管理职责

  1.人力资源部是合理化建议的管理部门,负责建议和意见的收集、呈报、初审、组织评议、跟踪、反馈、总结、存档等,并对已采纳的合理化建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及奖励的组织工作。

  2. 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审核评议委员会 ”(以下称审委会),对合理化建议进行正确评估、合理授奖。其成员由公司副总经理和各部门部长组成,其工作职责如下: (1)提出和修订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方针和规划;( 2 )对重大事项进行评议,决定是否采纳;( 3 )对已采纳的建议实施过程跟踪,以防决策失误,并及时予以调整;( 4)对实施后的合理化建议理行效益评估;( 5 )制定奖励政策,审核各项建议的奖励。

  3. 各部门(车间)主管均负责动员本部门(车间)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并做好各项建议的传递审报工作。

  四、管理程序

  (一) . 合理化建议的申报

  1. 所有合理化建议均采用书面的形式提出,填写公司统一的《合理化建议申报表》

  2. 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可直接交人事部,也可投放公司“意见箱“,也可交与部门主管后再转交人事部。

  3. 各部门主管可以直接收集员工的合理化建议,然后统一用书面形式交人事部。

  4. 公司可以结合经营管理的中心工作,公布一些重点攻关项目,通过各种形式征集措施、方案和合理化建议。

  5. 各部门(车间)可以采用各种形式,组织各种活动小组来参与活动。

  (二)人事部受理与初审

  1.人事部在接到书面建议书后,首先要进行初步审查把关,对没有实质意义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者一个书面的答复;对有意义但内容不完整或表达不清,要找提出者进一步完善。

  2. 收到的建议书内容偏于批评,或不签具真实姓名,或无改进内容,不作为合理化建议进行处理,作为其它情形处理。

  3.人事部收到建议书后,认为内容完全,建议提案明显合理,不存在实施风险,投入成本较低的方案,将填写了初步处理意见的建议书及相关资料,发至建议书内容所属部门的主管领导,征求并填写意见,然后报请副总审批后实施。

  4. 建议提案涉及内容复杂,或方案重大,或投入时间长,或专业性强很难识别,应报公司审委会审定。

  5. 人事部每周对收到的建议书进行登记、编号、汇总,并在次周的部长例会上进行通报。

  6. 人事部要根据收到建议书的情况,组织和安排审委会召开会议评审。

  (三)审委会评议

  1. 如果评议认为该提案的设计不科学,采纳价值不在,或不具备实施条件,投入风险太大,则应给予否决,但给提议人要有一定的奖励。

  2.如果建议的提案很好,从评议上总体上给予了肯定,只是某些方面不完善,需要做调整修改,可由建议人按审委会意见去完善,或直接由审委会组织讨论定稿后去实施。

  3. 在对建议评议时认为构思很好,但建议人缺乏可靠的论证,又无条件和能力调研,可由公司进行这项工作,待论证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采纳。

  4. 提案依其重要性分为四级: A 级,重要的,多为创新性的; B 级,较重要的,多为改良性的; C 级,一般性的; D级,反映在个别问题点上的。

  5. 每项建议实施完毕后,实施部门写出总结报告,审委会根据该建议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评定奖励等级,报总经理审批后给予建议人奖励。

  (四)实施过程管理

  1. 经审委会评议通过、总经理批准实施的提案,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禁止不执行或行事拖拉,否则公司对主要负责人严惩。

  2. 实施部门在接到批准生的提案后,须与提议人进行沟通,共同商量实施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3. 方案的实施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和资源状况,要做出详细,合理的安排,并应列出实施进度表。

  4. 人事部必须对合理化建议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跟踪,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审委会和总经理。

  5. 建议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不佳状况应及时加以分析,是工作中的问题,要加强管理的力度,若是建议本身缺陷,要及时停止,避免发生更大的损失。

  6. 合理化建议是进行创新的活动,万一出现实施失败,不应对提议人进行处罚,而应当从中总结经验,特别要从审议的管理工作中找出不足。

  7. 人事部应做好合理化建议的统计记录及资料归档工作。

  五、奖励办法

  1、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物质奖励以奖金发放,分为鼓励奖和贡献奖;精神奖励为定期进行通报表扬和年底评比授予光荣称号。

  2. 在本范围内,仅提出了意见,或提出的方案不具备可实施性的,每项奖励 10 元。

  3. 凡一年内提出建议 5 项(含不采用的,暂保留的和实施的建议,不含意见),发给奖金 200 元;一年内采用建议 3 项的,发给奖金 500元。

  4. 各部门(车间)员工建议每被采用 10 项,该部门(车间)主管奖励 500 元。

  5.贡献奖:合理化建议经批准实施后,依据实际节约价值或年增产节约价值(扣除实施费用后的净增价值)计奖,奖金按如下方法计算: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奖金:

  ( 1 )各级主管人员对其本身职责范围内所做的建议。

  ( 2 )为本职工作方法改进而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案。

  ( 3 )为公司任职为研究工作,而提出与该工作有关的建议方案。

  ( 4 )由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指定对业务、管理、技术或工作方法、程序等方面抽做的改进方案。

  ( 5 )在其它方面已经给予过奖励,在合理化建议中不在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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