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在企业中的用心作用,加强职工推荐(意见)管理,提高企业民主管理水平,打造民主、和谐、规范企业,推动全面工作顺利开展。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在企业内组织开展职工合理化推荐意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员工向企业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推荐,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目标;提高经济效益和烟叶质量;搞好安全生产;企业文化建设;民主管理;增收节支;改善服务等工作中,充分发掘员工聪明才智。
二、合理化推荐(意见)的申报
各部门(职工)需要向党组、领导、部门、岗位人员提出推荐(意见)时,一事一申报,统一使用意见(推荐)申报表。
三、合理化推荐(意见)的受理
公司工会委员会统一受理局司部门(职工)意见,并建立统一的收文编号、受理意见、处置管理、处置结果跟踪管理。
四、考核奖励
(一)工会委员会受理部门(职工)推荐(意见)属于
部门(岗位人员)不尽职履职、失职的,工会委员会直接提交监察科意见处理。
(二)工会委员会指定处置部门(人员)不作出明确的处置办法、处置办法经过界定处置错误、处置回复时间超过时间限定的一次扣发当月绩效5分。
(三)受理部门(职工)推荐(意见)申报人不满意处置结果的由党组指派分管领导处置。分管领导处置仍不满意的,由工会委员会组织群众裁定。
(四)工会委员会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年度合理化推荐(意见)评选奖励活动。
1、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一等奖元、二等奖元、三等奖元。
2、奖项评定标准:
有效性:推荐(意见)结合行业、企业、部门实际,具有较强的有效性。
创新性:推荐(意见)得到广大职工认可,具有有效性的同时具有创新性。
采纳实施:被公司及其所属部门采纳实施。
经济性:推荐(意见)的采纳实施具有直接或者间接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