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施工生产中交通安全的平安顺利出行及全体施管人员的生命与健康,特制订本责任书。
1、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减少一般交通违法,杜绝严重交通违法。服从交通民警和安全管理人员指挥,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相符的车辆。
3、出车前必须带齐有关证件,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及停车警示牌,不得驾驶带病车、尾气超标车上路。
4、严禁酒后驾车、闯红灯、肇事逃逸等严重违章行为,做到文明礼貌,按路线行驶,做到礼让“三先”。情况不明,不盲目强行通过。
5、发生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除接受交警处罚外,单位将视情况予以批评、警告直至经济处罚。
6、应自觉加强对交通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公益性活动。
7、从生活区到施工现场,上下班要按照交通规则顺人行道行走,不准横穿机动车道,不翻越护栏,注意交通信号,不闯红灯,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8、施工现场材料运输车辆禁止任何人员搭乘与运送。
9、若工人上下班需车接车送,则必须使用客运汽车,严禁超载。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它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客车不得用作载人车辆。载人车辆必须经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明确安全责任。
10、以上条款必须遵照执行,违反规定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最高限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