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性别:家庭人口人,现住县(市、区)街道办事处(镇、乡)社区居委会。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河北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廊坊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之规定,自愿申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现将家庭收入情况申报如下:
家庭每月实际收入元,月人均元,以上收入申报属实,请审核,若有弄虚作假,自愿按《条例》第十四条和《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接受处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