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公司装卸货的需求现委托乙方使用叉车叉机床或货物,经双方协商兹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应提供给甲方身份证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二、乙方应在24小时全天候待命服务,接到甲方通知应在1小时内赶到装卸现场。
三、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装卸货时间、地点、吨位等,并告知装卸货要求,如因特殊情况改变装卸货时间甲方应第一时间告知乙方。
四、乙方在装卸货时应带必备工具,应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以免在装卸货时出现安全事故或因失误造成的货物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在业务繁忙的情况下不得将叉车由无证人员操作,因此造成的损失和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叉车费用:托盘 元/只 ,机床视情况而定,卸货元/次(托)
七、甲乙双方每 30 天结算一次。
八、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 1月 1 日至20xx年 1月 1日。如合同到期,甲乙双方无任何异议,合同继续有效,直到签订新的合同。
九、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所订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