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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车辆运输合同 篇17

2024-07-17 来源:意榕旅游网

  甲方:

  乙方:

  甲方雇佣乙方自卸翻斗车(吨位20吨以上),在锡盟东苏旗白日乌拉苏木进行二级公路施工。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雇佣乙方车辆合同期限自20__年3月10日起至3个月为期限。

  二、在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甲方承包道路土方运输任务,乙方费用一切自理,并要保证车辆、人员安全施工,按期保质完成项目部施工任务。车辆、人员要服从项目部,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调配指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中途无故撤走车辆,否则不予结算工程运费。

  三、甲方支付乙方车辆运费价格人民币0.70元/方公里,视盟工路工程局项目部拨款情况分期结算支付,在施工期间,保证车辆燃油消耗(燃油款从运费中扣回),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生活费,车辆修理费的定期支付每月贰万元(¥20000.00元),剩余运费款完工后由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施工期间,合同条款未完善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议自签字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合同期结束后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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