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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鱼塘养殖承包的合同 篇19

2024-07-17 来源:意榕旅游网

  甲方:

  乙方:

  为大力发展养殖业,合理利用资源,节约耕地,乙方现有一座荒山承包给甲方作为养殖场。通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承包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承包事项如下:

  一、荒山的位置(名称)和面积

  桃闸路西北方(大新山);面积五亩。

  二、承包期限为30年(叁拾年),即从20xx年2月16日至2045年2月16日止。

  三、承包费用每亩1000元,每10年付一次款,共3次付清。如甲方不按时向乙方交纳承包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在合同期内,养殖场内一切费用均有甲方承担,同时甲方还要负责荒山的绿化和管理。

  五、乙方有义务协调解决四邻纠纷,维护甲方的养殖场环境。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应共同自觉遵守。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撕毁,终止合同或修改合同条文。否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违约金壹万元,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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