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努力提高党支部的理论水平,特制定本。
第二条党支部中心组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党支部中心组成员要在单位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中起好带头作用,做出表率。
第三条党支部中心组的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与工作实际相结合。
第四条党支部中心组成员由党政领导干部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吸收其他相关人员列席。党支部书记任组长。
第五条党支部中心组学习由组长主持。
第六条学风建设。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
第七条学习内容。党支部中心组学习主要围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上级的重大决策及重要时事等内容展开。
第八条学习目的。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把理论学习同解决自身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找差距、查不足,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要“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进一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
第九条学习计划。根据党组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行实际,由支部牵头,按照年度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的学习安排进行。
第十条党支部中心组的学习可以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学习采取听专题报告和讲座、观看录像、讨论交流、写心得体会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
第十一条党支部中心组原则上每月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一般选定在星期五晚上,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后进行。如有重要的内容需要学习传达,可以随时安排。
第十二条学习考勤。党支部中心组实行严格的考勤。中心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事前必须向组长请假。
第十三条学习档案。要建立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档案,包括自学笔记、讨论记录、中心发言材料、学习体会文章等内容。
第十四条指导思想。中心组理论学习考核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探索行之有效的考核方法,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以此调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增强党性锻炼和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理论水平、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