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盆景植物租赁协议书 篇6

2024-07-18 来源:意榕旅游网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因租赁乙方植物一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合同标的

  租赁植物的品种、数量、地点、摆放形式、单价等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植物摆放清单》(详见附件1)具体执行。

  3. 金额及付款方式

  3.1 租赁费用为: 元/月(大写),

  3.2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约定结算月当月 日之前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在次月日前支付发票金额的全部款项。如乙方不能按时开具发票的,甲方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4. 双方的权责

  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植物摆放清单》执行摆放。

  4.1.2 甲方有权对《植物摆放清单》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但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4.1.3 甲方应及时签收乙方送达的《植物摆放清单》,作为收货和付款的凭证。

  4.1.4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车辆停放,水、电及乙方进行植物养护工作的各种便利。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 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摆放室内植物,保证植物的清洁、美观,做到按时、按质、按量。

  4.2.2 乙方负责对植物进行保洁、浇水、施肥、修剪、整形等养护工作,标准详见附件《室内养护规范》。

  4.2.3 乙方应根据植物生长情况予以更换、调整和重新摆放。

  4.2.4 正常摆放,调换的植物的运输车辆、人力装卸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 违约责任

  5.1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每发生一次, 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200 元,如单月累计扣款达到人民币600元或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能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收取合同总价的 5 %作为违约金。

  5.2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作为违约金。

  5.3 按本合同约定,乙方需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的,甲方有权将该违约金或赔偿金在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6. 其他

  6.1 甲方若需增减植物或其他特殊要求,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商议确定

  6.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始终有权提前 30 天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3本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为双方合法有效的通知及文件送达方式,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6.4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5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执行。

  6.6 本合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商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1:植物摆放清单

  附件2: 室内养护规范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