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价款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该房屋售价总额人民币 整。(¥: 元)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单方终止交易,则该笔定金甲方将不予退还,且房屋仍为甲方所有。
2、乙方最迟应当于款共计人民币元整元)一次性交付甲方。
四、房屋的交付
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后的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给付该房屋门钥匙。
2、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五、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待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应当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后的3日内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定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