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编制目的
防雷电是雨季三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加强防雷电自然灾害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高效有序的救灾运行机制,提高防灾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迅速、准确、及时、高效地做好我部的防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危害,促进我部稳定和谐的发展,特制定运输部防雷电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部防雷电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3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各部门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工作。
(2)、与当地的气象部门密切配合,随时掌握最新的气象信息,全面提高事故应急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
1.4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称雷电灾害,是一种自然灾害,由于强积雨云引起的伴有雷电活动和阵性降水的局地风暴。在地面观测中仅指伴有雷鸣和电闪的天气现象。雷电灾害的特点是规模大、危害严重。
(2)、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运输部所属区域内的雷电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防雷电预案:
一、指导思想: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我部职工平安。
二、防御要求与重点:凡遇特大雷电灾害或重大雷电灾害,我部救灾应急预案启动,确保我部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在部辖厂区内重点防御。
三、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防御雷电灾害领导小组。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本部区域内防御雷电灾害的领导工作,监督检查防雷工作的情况,负责突发雷电灾害的救援、伤亡救护、因雷电诱发火灾和雷电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
职责:
1、全面负责运输部防雷电应急工作,开展防雷电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应急意识和抵御雷击灾害的能力;
2、对运输部防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演练;
3、一旦发生雷击,全面负责本单位防雷电应急工作,指挥员工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抗雷救灾;
4、负责研究和制定本区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安排和雷电灾害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和意见;
5、负责雷电灾害的处置、救援、救护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负责雷电灾害的应急保障和应对工作;
7、负责防雷安全联合检查,职能部门负责防雷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工作;
8、负责制定防御雷电灾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做好防雷工作总结;
9、负责雷电灾害抢救和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10、负责集团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调度
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及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部署的防雷减灾业务工作;
2、收集整理各类信息资料,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4、随时掌握系统的防雷电安全情况处置应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收集文字图象相关资料,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外通报事件的有关信息。
日常管理组:机电科办公室电话:
职责:
1、负责行政许可项目的实施工作(新、改、扩建建筑物防雷图纸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2、负责新、改、扩建建(构)筑物的防雷检测和跟踪检测工作;
3、负责制定建(构)筑物防雷装置与设施的整改方案,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建(构)筑物特种行业的防雷装置和设施的常规检测工作;
5、负责监督对避雷针、避雷器等防雷设施和接地装置的检测,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更换;
6、负责对变电所、配电房的高压电气设备,包括变压器、避雷器、断路器及电容器等进行年度预防性试验,检查和试验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消除;
7、负责雷电灾害的鉴定、事件的诱发成因分析、灾害总结、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8、负责防雷工作科普宣传和预报、预测工作。负责防雷安全联合检查,职能部门负责防雷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工作;
9、负责雷电灾害抢救和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10、负责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现场处置组
职责:及时调查收集事件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进行现场处置,采取必要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迅速控制事态蔓延;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人员对危及安全的隐患,做好妥善处理。
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维护管理警戒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需要采集证据的进行文字和图像收集;疏散人员,疏通车辆,维护处置现场秩序;按上级批示,根据现场情况,与其它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后勤保障组
职责:
车辆调配,调集处置现场所需人员的调集和工具、设备、物资的供应,协助做好伤员的救护工作。
机动预备组
职责:
组长由救援领导小组依据情况临时指定,机动预备组集合所预备人员待命,由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动,随时准备提供援助。
四、救援程序
1、发生事故后,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足自救或者实施援救。
(1)、当雷击引起人员伤亡、火灾、爆炸的,及时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努力保证人员安全;
(2)、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
(3)、保护好现场和保证通信设备完好,内外、上下主要信息联络畅通。
2、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接到重、特大雷灾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成立事故处理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由部机电分管领导担任,对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实行统一指挥。
3、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排除险情。
(2)、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害源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和危害程度。
五、雷电灾害事故报告
(1)、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事故当事人或者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紧急情况要报警,有伤亡、火灾、爆炸时,应当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
(2)、较大以上雷电灾害事故,部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半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起因、造成后果、已采取措施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