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2024-08-27
来源:意榕旅游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中国的最高检察机关,负责监督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包括:审查逮捕和提起公诉案件、指导和监督地方检察机关的工作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中国的最高检察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主要职责包括:1.审查逮捕和提起公诉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对重大、复杂、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依法提起公诉。2.指导和监督地方检察机关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检察机关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各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3.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刑事诉讼法律适用和检察工作规范等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4.开展反贪污、反渎职等专项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开展反贪污、反渎职等专项活动,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打击腐败活动。5.参加国家安全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参与国家安全工作,配合国家安全部门打击犯罪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如何对地方各级检察机关进行指导和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实行“三级巡视制度”,即中央检察院对地方省级检察机关进行巡视,省级检察院对下级市县检察机关进行巡视。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或巡视组到地方检察机关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各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中国的最高检察机关,发挥着重要的司法作用,其主要职责既包括审查逮捕和提起公诉案件,也包括指导和监督地方检察机关的工作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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