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协议的司法救济途径
2024-08-06
来源:意榕旅游网
行政合同的法律救济,是指在行政合同一方违约或违法的情况下对另一方权益甚至公共利益所进行的保护与弥补。行政合同的法律救济可以分为司法外救济和司法救济。司法外救济是指通过双方协商或者仲裁、行政主体行使行政优益权来对非违约(法)方的权益甚至公共利益进行保护与弥补。而司法救济,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司法(广义)的途径来对非违约(法)方的权益甚至公共利益进行保护与弥补。行政合同的司法救济途径依据的是行政合同的“行政性”以及行政合同所涉及的公共利益。履行合同时,若行政机关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或财权权益,就需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合同有诉讼时效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的,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达成的具有行政法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为行政协议。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为维护和促进公共利益,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达成的协议。
二、行政复议办案是什么意思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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