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犯罪分子判实刑后,罚金还需要交。可以分期缴纳,也可以一次性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一定,判缓刑和缴纳罚金无必然关联。是否需要缴纳罚金要看当事人所犯的具体罪名能否适用罚金,以及法官认为是否需要并处罚金。如果说判缓刑的同时要缴纳罚金,一般也是按照犯罪情节(比如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程度等)决定罚金的数额。有些情况下,如果犯罪行为可以判处实刑也可以判处缓刑,那么如果可以并处罚金,有可能法院会判处缓刑加罚金。但是理论上这两者之间是没有因果关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