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的处罚规定及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立案条件。根据《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立案条件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使用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犯罪,不予立案。
法律分析
一、对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的处罚规定
1、《刑法》对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的判刑标准为: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情节严重的,处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立案条件
1、行为人实施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
2、必须造成严重后果。
3、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立案。本罪是结果犯。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构犯罪,不予立案。
拓展延伸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的刑事责任及法律处罚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的刑事责任及法律处罚是指针对那些从事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的行为所制定的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的行为被视为违法犯罪行为,将面临严厉的刑事责任和法律处罚。这些处罚可能包括监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此外,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还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侵犯个人隐私和安全的影响,因此,法律对此类犯罪行为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通过明确刑事责任和法律处罚,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起到了预防和遏制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行为的作用。
结语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的刑事责任及法律处罚是保护社会秩序和人民权益的重要举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类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个人隐私和安全,因此法律对其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这一规定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权益,并起到预防和遏制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行为的作用。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五条 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