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遗赠人、抚养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2)扶养人是组织的,应提交该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3)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及与扶养人相互关系的证明;遗赠人无工作单位的,以上证明可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4)扶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扶养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与遗赠人相互关系的证明;
(5)遗赠财产的所有权凭证(如房屋产权证、存款单据、有价证券等)及财产清单;
(6)遗赠扶养协议草稿;
(7)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一、遗赠抚养费公证处在哪里
遗赠抚养公证应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赠人和扶养人的共同申请,对其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遗赠人和扶养人必须同时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但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情形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二、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并载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3)申请人的经济状况;(4)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5)申请人保证所提交的证明及证据材料属实的声明。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申请,由接待人员按上述要求记入笔录,申请人签字或捺指印确认。
2、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3、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