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银行将贷款追索权转让给第三方后,对于借款人的信用记录有一定影响。转让后,原债权人不再对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记录,而第三方可能会对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记录,这可能会对借款人的信用记录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债权人可以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九条: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他人的,债务人可以向新债权人支付债务。债务人未进行支付的,新债权人可以行使债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债权人应当告知债务人,并且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债务人发还所有与债权有关的证明文件。
因此,银行转让贷款追索权后,债务人应该及时了解新债权人对于自己的信用记录情况,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以避免因未还款而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