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号发工资一般不违法,但超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时间一个月构成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作,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