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乡村户口的儿子有权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并不意味着一定有地分。
法律依据:
1. 《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人是经济组织或者农户。
2.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四条:承包地应当优先分配给已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农户,未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农户应当优先分配住房用地。
3.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交换、抵押和租赁等。
综上,乡村户口的儿子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并不一定有地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