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目前已经发现的常见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主要包括: 非法着色剂(苏丹红、孔雀石绿、柠檬黄、矿物油)、非法漂白剂(荧光粉、吊白块)、非法防腐剂(甲醛)、非法增香剂(敌敌畏)、非法饲料添加剂(瘦肉精)、非法掺假物(三聚氰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