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咨询
2、在工程设计单位办理改造及加建施工图
3、在北京市规划委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4、规划委进行材料及实体审
5、查审批通过的由规划委通知个人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办理施工证
7、依据施工图纸进行房屋改造或加建8、竣工后房屋所有人须向区、县城市规划管理局
9、申请验收申请领取新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七条 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证件:
(一)新建、翻建和扩建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
(二)购买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
(三)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
(四)交换的房屋,须提交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和契证;
(五)继承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遗产继承证件和契证;
(六)分家析产、分割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分家析产单或分割单和契证;
(七)获准拆除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批准拆除证件。
证件不全或房屋所有权不清楚的,暂缓登记,待条件成熟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