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未成年人的证言可能具有效力。其前提条件是: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能够正确表达意志。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七条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