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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2024-03-23 来源:意榕旅游网

本文介绍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和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转让人拥有两处以上宅基地、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分配条件、转让行为得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同时,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立法背景、概念和特点也进行了阐述。另外,针对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的问题,文章指出我国立法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是被允许的,但实施这一行为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什么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受哪些条件的限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转让宅基地使用权需具备的条件: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及有关政策,有条件的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不为法律所禁止。需具备的条件有:(一)转让人拥

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二)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四)转让行为征

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强调一点,以上条件应同时具备。

转让宅基地的立法背景:

由于涉及全国9亿农民“安身立命”及攸关社会和谐稳定,国家政策和立法一直从严控制宅基地转让。《民法典》中有关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四条,其它规定散见于《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等法律中。应注意,《民法典》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特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因建造自有房屋而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特点有:(一)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民。使用权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特定的成员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不能申请并取得宅基地。(三)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有限性。即宅基地原则上只能由宅基地使用不能将宅基地转卖。(四)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即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基本上是无偿的,或只交纳了极少的费用。

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宅基地的立法依据:

我国人多地少,一直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且为防止出现农民转让宅基地后流离失所,进而影响社会稳定这一大局,我国立法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国务院于《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土地管理法》中有关“农村村民出

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的规定,也体现了不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向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城镇居民转让的意思。

综上,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村集体成员内部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城镇户口的居民。

拓展延伸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但是,根据《宅基地条例》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转让:

1. 农民之间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这种转让方式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转让人和受让人都是农民,转让人已经失去了宅基地使用权,或者受让人征得发包人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大会同意。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这种转让方式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转让人和受让人都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转让人已经失去了宅基地使用权,或者受让人征得发包人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大会同意。

3. 宅基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转让。这种转让方式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转让人和受让人都是农民,转让人已经失去了宅基地使用权,或者受让人征得发包人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大会同意,并且受让人同意用于居住的房屋继续用于居住,或者用于农业生产。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哪种转让方式,都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如果您有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方面的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拥有两处以上宅基地、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分配条件、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这一规定是为了维护农民的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宅基地,这也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十九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在编制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供水计划时,必须考虑整个流域和区域植被保护的用水需求,防止因地下水和上游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植被破坏和土地沙化。该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实施。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节约用水,发展节水型农牧业和其他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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