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重庆市拆迁非足额补偿标准项目的内容以及“住改非”房屋补偿上不同的做法。在房屋拆迁补偿方面,常见的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在住改非拆迁补偿标准方面,拆迁方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其中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安置费等。
法律分析
一、重庆市拆迁非足额补偿标准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 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
2. 房屋拆迁安置费和搬迁费;
3. 困难补助和奖励费;
4. 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
5. 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住改非”补偿上不同的做法有哪些
由于各地区基本情况不同,在“住改非”房屋补偿上也出现了不同的做法:
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也就是说更够具体认定房屋确实是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房屋是住宅的就按照住宅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
2、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根据住宅房屋的实际状况,比如是否持续经营、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沿街等相关情况,再根据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估价补偿。
3、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住宅房屋的补偿估价金额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估价金额的平均值确定。
4、按照住宅的补偿标准补偿,这种情况主要是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时间较短,尚不支持作为非住宅补偿的。
5、住宅房屋部分用于经营使用的,该部分按照商业用房的补偿标准补偿,其余部分按照住宅的补偿标准补偿。
三、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给予补偿的方式。被征收房屋价值,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支付的补偿款可以等于或高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但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2)、产权调换
所谓产权调换,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用自己购买或建造中的房屋所有权补偿给被征收人,并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用于产权补偿的价值进行差价结算的补偿方式,被征收的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的价值均由相应的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规则评估确定。
产权调换方式通常是由于被征收人无其他住房或者不愿意至其他地域生活,而选择搬至征收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居住。近几年由于房屋价格持续上涨,而征收人提供的房屋价格相对适中,导致被征收人更乐于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
(3)、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
在征收补偿中,对被征收房屋一部分实行货币补偿,一部分实行产权调换补偿,即是货币补偿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这种补偿方式,在法律实务中是普遍存在的。在实行产权调换时,调换房屋面积的建筑面积与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很难正好相等;即使相当,也可能在结构上不相同,需要进行价格结算。因此,这是就需要通过货币补偿的形式,对产权调换补偿不足部分加以补偿。
住改非就是把原有的住房改做为经营,从而取得营业执照的房屋,一般在拆迁时被拆迁方就可以获得一笔拆迁而,而对于重庆市住改非拆迁补偿标准就需要结合当地的补偿政策来确定,除了有房屋的价值补偿之外,还会涉及到有搬迁费和安置费等等,只要所给予的补偿不低于现生活水平标准,那么就是合理的。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拓展延伸
重庆市拆迁非足额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拆迁法》的规定,拆迁人应当给予拆迁户足额的补偿,确保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然而,在实际拆迁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拆迁人可能无法按照法规规定给予足额补偿。针对这种情况,我国《拆迁法》规定了拆迁非足额补偿标准,以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根据《拆迁法》的规定,拆迁非足额补偿标准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拆迁户与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方式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给予拆迁户足额补偿。第二种情况是拆迁户与拆迁人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参照拆迁非足额补偿标准给予拆迁户补偿。
拆迁非足额补偿标准的确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拆迁房屋的面积、拆迁用途、拆迁区域等等。此外,拆迁非足额补偿标准还需要根据当地政府的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总之,拆迁非足额补偿标准是我国拆迁法规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之一,旨在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应当根据拆迁补偿协议和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给予拆迁户足额补偿。
结语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等方式。在“住改非”房屋拆迁补偿中,拆迁方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其中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和安置费等。具体补偿方式应根据当地政策和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