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同居不存在婚姻关系。我国法律规定,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姻不予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结婚必须要的条件有哪些
结婚必须要的条件如下:
1、结婚必须由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强迫或干涉他人;
2、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
3、要求已婚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结婚登记有什么详细步骤
办理婚姻登记的程序,具体如下:
1、要求已婚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结婚申请后,应当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3、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当场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结婚需符合哪些条件,需要什么材料
结婚需符合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双方无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婚姻登记所需的材料如下: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签字声明;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