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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在承包地合同未到期时,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024-03-23 来源:意榕旅游网

承包地合同未到期想毁约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方式包括强制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可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减少或增加。计算损失额依据为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无市场时可以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运输费用计算。签订合同是保障利益和约束双方的重要证据。

法律分析

一、承包地合同未到期想毁约承担违约责任吗

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除了方式有很多种。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2、采取补救措施,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

4、定金责任,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二、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2、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3、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

在这里提醒大家一下,只要金额比较大的一定要签订合同,因为合同是保障双方的利益,也是约束双方的。在没有合同的情况,是没有任何的证据,证明双方到底哪个人说的是真的。有合同就是证据,起诉带着合同就可以的,赔偿也是根据合同来的。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违约责任包括强制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可由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可根据具体情况申请法院减少或增加。计算损失额时,应参考履行地市场价格或购买替代物的市场价格加上运输费用。签订合同能保障双方利益,提供证据支持,起诉时便于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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