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一、合同违约金法律规定是按天收吗
合同违约金法律规定不一定要按天收。具体违约金的支付方式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或者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来予以确定。法律对合同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没有强制性要求,只要符合合同履行的公平合理原则,即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1、构成条件不同。
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
2、法律意义不同。
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双方已就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取得共识。
合同能否生效则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体现的是合同守法原则,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的意志已与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实现了统一,合同内容有了法律的强制保障。
3、作用的阶段不同。
合同成立标志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合同内容所反映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
合同生效表明合同已获得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以实现缔约目的。
4、责任形式不同。
合同的成立,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生效,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违约责任
5、赔偿范围不同。
合同的成立,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范围只限于信赖利益损失;
合同的生效,意味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实际遭受的全部损失。不仅包括现有财产直接损失,而且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三、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供给劳务为目的,系以雇佣人对劳务人之“所有” 及对劳动者之“支配” 为中心;劳动合同则是以提供劳务的劳动者其“人”为中心,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双方的合意,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劳动合同更多的体现了国家对当事人合同的干预,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 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主要侧重于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