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法律分析
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交通事故的认定和处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基本信息:包括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机动车牌号、车型、事故形态、造成损失情况等。
2.交通事故原因:根据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和现场勘查结果,认定交通事故的原因,包括过错和过错程度。
3.交通事故责任:根据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方,并列明各方责任。
4.损失情况:根据交通事故原因和责任,确定各方的损失情况,并列明损失程度和损失类型。
5.处理意见:根据交通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包括处理方式、处理结果等。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法律依据,对于交通事故的认定和处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能够明确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其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依据。同时,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送达当事人,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