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赔偿涉及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计算依据、时间计算和包含项目等方面。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误工费需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赔偿依据,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单位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无法从事原先工作造成没有经济收入的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责任方需支付误工费。申请误工赔偿时,需提交本人的收入证明等材料。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如何避免误工费赔偿?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受伤到完全康复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三、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四、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如果说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也是会给受害人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都是会造成一定的侵害,所以说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无法从事原先工作造成了没有经济收入的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是需要支付给受害人一定的误工费用的,在申请误工赔偿时也是需要提交本人的收入证明等材料的。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规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行为。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问题,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规定,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护理人员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应按照实际情况计算。而误工费的计算,则依照前款规定执行。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护理人员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问题有着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受害人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包括误工费。同时,当事人也应当积极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结语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赔偿需要注意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计算依据各不相同,以及具有一定的推绎性。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交通事故的责任方需支付给受害人一定的误工费,申请误工赔偿时需提交本人的收入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