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追究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发生在公路、城市街道等道路环境中、受害人有一定损害、致害人有过失、致害人须有交通违章行为。赔偿责任包括过错赔偿责任和无过错赔偿责任。过错赔偿责任仅限于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追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公路、城市街道以及公共广场、停车场等道路环境中。在院内通道、乡间小路上发生的事故,不构成交通事故,应按一般的损害赔偿案件处理。
(二)受害人须有损害
损害包括人身伤亡损害或财产损失,且这些损害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
(三)致害人须有交通违章行为
致害人一般是引起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人员,也不排除其他人员。在道路上运行或通行时违反交通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即为违章行为。
(四)致害人须有过失
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致害他人构成刑事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承担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心理状态只包括过失。且过失采推定形式,即致害人须证明自己无过失方可免责。
赔偿责任有哪些类型
(一)过错赔偿责任
所谓过错赔偿责任,就是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主观上有过错的,应当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民事赔偿中的“过错赔偿原则,这项原则充分体现了过错与责任之间的因果关系。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也实行“过错赔偿原则”,但过错赔偿仅限于机动车之间。
(二)无过错赔偿责任
所谓无过错赔偿责任,是指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主观上都没有过错,但依照法律的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混合过错赔偿责任
所谓混合过错赔偿责任,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当中,当事人各方主观上都有过错,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有责任,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规则,发生碰撞、倾覆、火灾、爆炸以及翻车等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
2.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其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为同一人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4.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且机动车登记所有人、管理人不提供机动车登记证明的,由机动车名义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5.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且机动车登记证明或者车辆管理部门登记证明记载的内容与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不一致的,由机动车实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还规定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受伤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并迅速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逃逸。
在交通事故的赔偿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