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离婚后农村自建房的赠与问题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赠与行为需要满足没有欺诈或胁迫等违法行为的条件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并且赠与的财产需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如果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有权利撤销赠与。此外,农村村民结婚后应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以成为该村的村民。
法律分析
1. 离婚后,您有权将属于您且位于农村的自建房进行赠与。但在赠与过程中,若没有涉及欺诈或胁迫等违法行为,该赠与行为将具有法律效力。
2. 在房屋赠与过程中,请务必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否则,赠与人在赠与之前有权撤销赠与。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一、农村自建房离婚是否可以算为财产
1、如果是父母、小夫妻共同出资的自建房,房产属父母、小夫妻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所有。小夫妻离婚时,只能分割属于小夫妻的那部分财产:一人一半。例如:父母出资20万,小夫妻出资10万,则离婚时,小夫妻只能每人分5万;
2如果是父母单独出资的自建房,房产属父母,离婚时不能分割财产;
3如果是小夫妻单独出资的自建房,房产属小夫妻,离婚时一人一半;
4得到房子的一方给付对方应分得房产的折价款。
农村村民结婚后,应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有户口迁移到配偶所在的村后,另一方才能成为该村的村民,也才能成为核定住宅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时的家庭人口之一。另外由于家庭成员共同建房时以户为单位进行申请,在家庭共同建房时应就家庭房产的分配及时做出书面约定。
离婚后可以对属于自己的农村自建房进行赠与,赠与时只要没有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就是有效的。房屋赠与需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之前,赠与人都有权利撤销赠与。
结语
离婚后,您有权将属于您且位于农村的自建房进行赠与。但在赠与过程中,若没有涉及欺诈或胁迫等违法行为,该赠与行为将具有法律效力。在房屋赠与过程中,请务必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否则,赠与人在赠与之前有权撤销赠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如果想将农村自建房进行赠与,请务必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过户登记,避免赠与人在赠与之前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