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权利救济是指在权利人的实体权利遭受侵害的时候,由有关机关或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消除侵害,使得权利人获得一定的补偿或者赔偿,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研究权利救济的前提,我们首先要对当今世界两大法系即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别有一定的了解。一直以来,英美法素有'补救之法'之称,大陆法系素有'权利之法'之称。英美法从早期令状形式时期开始,一直奉行的原则是'救济先于权利',即无救济则无权利。所谓'汝给吾事实,吾予汝法律'。因此,英美法救济的前提并非权利,而是损害,即需要加以改善的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