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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救助义务有哪些

来源:意榕旅游网

及时救助义务如下:
1、以应有的谨慎进行救助;
2、以应有的谨慎防止或者减少环境污染损害;
3、在合理需要的情况下,寻求其他救助方援助;
4、当被救助方合理地要求其他救助方参与救助作业时,接受此种要求,但是要求不合理的,原救助方的救助报酬金额不受影响。
申请临时救助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临时救助申请书;
2、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诚信申报承诺书;
3、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4、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
5、家庭(个人)或其赡养、抚(扶)养义务人家庭的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及时救助应当重点做到的方面如下:
1、要及时了解当事人相关情况;
2、要及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救助的权利;
3、要及时受理并审查办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部门对当事人提出的救助申请,应当在10个工作日提出是否救助和具体救助金额的审批意见;
4、要及时发放救助资金。办案机关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救助款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救助资金。对于急需医疗救治等特殊情况,办案机关可以依据救助标准,先行垫付救助资金,救助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条
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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