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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信誉诋毁罪的刑罚是什么?

2024-03-11 来源:意榕旅游网

商业信誉诋毁罪判刑标准及立案标准: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一般判二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立案追诉条件包括: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以上,或导致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破产,或其他重大损失或严重情节。

法律分析

一、诋毁商业信誉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1、诋毁商业信誉既遂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损害商业信誉罪立案标准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拓展延伸

商业信誉损害罪的定罪标准与量刑原则

商业信誉损害罪的定罪标准与量刑原则是指在处理商业信誉损害案件时,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对犯罪行为进行定性和量刑的依据和原则。定罪标准主要包括:一、必须有实际的商业信誉损害行为,如虚假宣传、恶意诽谤等;二、必须具备主观故意,即明知或应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商业信誉造成损害;三、必须有客观证据证明商业信誉受到了实质性的损害。量刑原则主要包括:一、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社会危害程度和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二、依法确定刑罚的种类和幅度,如罚金、有期徒刑等;三、考虑犯罪分子的犯罪前科、悔罪态度等个人情况,进行量刑适当的个别化处理。总之,商业信誉损害罪的定罪标准与量刑原则旨在维护商业秩序和公平竞争,保护商业主体的合法权益。

结语

商业信誉损害罪是一项严重犯罪行为,对于其既遂的判刑一般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该罪行涉及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给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立案追诉的标准主要包括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造成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破产,以及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在定罪与量刑方面,必须考虑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社会危害程度和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以及犯罪分子的前科、悔罪态度等个人情况。商业信誉损害罪的定罪标准与量刑原则旨在维护商业秩序、公平竞争,并保护商业主体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修正):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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