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受害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无法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时,可以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必须立即请求国家机关处理。
法律分析
受害人受到侵害时是可以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拓展延伸
受害人保护权益:扣留侵权人财物的法律依据与限制
受害人在遭受侵害时,是否能够扣留侵权人的财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受害人有时可以依据特定的法律依据来扣留侵权人的财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然而,这种权利并非无限制的。在实践中,受害人扣留财物的条件和限制受到法律的约束,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例如,受害人可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侵权行为,并确保扣留财物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此外,法律也规定了一定的程序和程序,以确保扣留财物的过程合法和公正。总之,受害人保护权益的扣留侵权人财物的行为需要依据法律的规定,并受到一定的限制和条件的约束。
结语
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受害人可以采取扣留侵权人财物等合理措施。然而,这种权利并非无限制的,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限制。受害人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侵权行为,并确保扣留行为合理合法。同时,应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以确保权益得到更全面的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
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