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企业不得在哺乳期内解除与员工的合同,对于违法终止的,适用双倍赔偿的标准,其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来发放,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而对于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哺乳期被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每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且其他的经济补偿,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需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