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市养老保险制度将再次迎来重大变革!昨日,成都市劳动保障局联合成都市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相关实施细则,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细节进行了明确,并公布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互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解读60岁以上居民须落户成都3年才能参保据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范围很广,包括户籍关系在成都市的年满16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农村居民;年满16周岁及以上年龄,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不过,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居民,如将户籍关系从外地迁入成都,须落户满3年才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群众,有参保意愿的,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该机构指定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所(站)提交本人参保申请及身份证和户口簿,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金融机构签订代扣养老保险费协议。5个缴费档次任意选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门槛很低,设定了5个缴费档次,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自行选择。 陈东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分为两类:一是,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城乡居民,本人在所在地政府确定的具体档次中,自愿选择以参保时上一年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30%、40%、50%(其中城镇居民为40%或50%)为基数,按12%费率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二是,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本人在所在地政府确定的具体档次中,自愿选择以参保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30%、40%、50%(其中城镇居民为40%或50%)为基数,农村居民按10%费率、城镇居民按12%费率按年或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档次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 陈东特别强调,参保时,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城乡居民,须在申请参保缴费的当月一次性缴纳参保费用;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可按月或按年缴纳参保费用,缴费时间为每年4月至12月。按月或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其选择的缴费档次一年一定,需变更缴费档次的,应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保障所(站)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金融部门申请变更缴费档次,并重新签订代扣协议。参保人员都有55元基础补贴 已经年满60周岁的,参保的次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 陈东介绍,未满60周岁就参保的人员,达到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同时按省政府规定标准加发基础养老金补贴。每位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居民,都可以获得55元的基础养老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