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是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有以下三种规定:
1、离婚协议书经男女双方签名,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遵守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2、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
3、仅签订离婚协议书,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该协议书不生效。
离婚协议书是以离婚为前提的生效协议。只有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并自愿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协议手续时,离婚协议才会发生效力。如果双方自愿同意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虽然成立但无效,协议内容对夫妻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协议可以作为证明夫妻关系破裂以及夫妻财产状况的辅助证据,但不能作为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依据。
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的条款,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对双方和第三方没有法律约束力。例如,离婚后一方不得再婚、一方再婚后不得生育、一方再婚后生育的子女不享有继承权等内容。
一、离婚协议签订多久生效
离婚协议并不是在签订后,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把离婚协议备案在民政部门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即生效时间是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
离婚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因履行该协议发生纠纷而到法院诉讼的,经法院审理判决的,原离婚协议即失去了效力。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