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必须是当事人以外的人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能力作证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当受诉法院的法官在诉讼开始前了解部分案件情况时,该法官应优先作为证人参加诉讼而不应再作为审本案判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二,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