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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异地离婚?

2024-03-23 来源:意榕旅游网

离婚双方需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手续,不得在外地登记。异地诉讼离婚需满足条件: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申请协议离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明确离婚意思、子女抚养、经济帮助、财物债务等安排,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法律分析

离婚双方不得在外地办理离婚登记。具体的离婚程序如下:

1、户口登记的,离婚一方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离婚的,原告可以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起诉离婚;

3、如果双方在户籍地以外的地方居住和居住,即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也不能在外地登记离婚。

一、异地诉讼离婚条件如下: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申请协议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的证明如下: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该写明双方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义务,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物及债务等做出妥善安排,协议内容应保护未成年保护法和未成年合法权益。

结语

离婚双方需遵守相关规定,如不能在外地办理离婚登记,需按照程序进行。异地诉讼离婚需提供相应证明,如户口证明、身份证等,并遵循相应管辖原则。当事人申请协议离婚时,需向登记机关提供相应证明,如户口证明、身份证等,并签订离婚协议,明确双方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事项,协议内容需保护未成年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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