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债务人赔偿因迟延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3、在给付迟延后,如遇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标有的物品毁损,债务人须承担履行责任,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但如债务人能证明纵然没有给付迟延,损失仍将发生的,则可免责。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其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